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关于取消丁云露等746名学生学籍的公示

时间:2025-09-19 17:28:35      责任编辑:行政办

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教职成〔2010〕7号)第十八条规定,我校对学籍系统中自2022年起擅自离校连续两周以上的学生数据进行整理核实,并经班主任与学生及家长沟通确认、履行签字程序。现拟对746名学生作取消学籍处理,名单详见附件。

本公示通过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官方网站公告方式送达,公示期为2025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26日(共7天)。如学生本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向学校提交书面复议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或提出申请后未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学生,学校将在学籍管理系统中正式取消其学籍。学籍一经取消,不予恢复。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3388383313

 

附件:拟取消学籍学生名单

 

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2025年9月19日

关于取消丁云露等746名学生学籍的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