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职校召开2020年春中职资助金工作会

2020-04-24 20:17:57  阅读(39256)    责任编辑:行政办

2020年4月20日下午,总务处副主任李永俊对全校班主任进行了2020年春中职资助金工作培训并作了相关工作的安排。

一、申请国家助学金条件。1.取得并持续保留全日制正式学籍。2.一二年级在校生(即三年级不享受,一二年级实习生不享受)。3.同时满足前两个条件涉农业专业学生全部享受。4.“9+3”学生不受贫困学生数量限制,全部享受。5.同时满足前两个条件的非涉农业专业学生的20%(分年级调控,贫困学生特别是四类学生优先保证)。6.非涉农专业需相关贫困证明文件。

二、对2020年《长宁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学习。1、建立健全包括校级认定领导小组、年级认定工作组和班级评议工作组的三级认定工作机制。2、认定依据和等级,此次资助金工作将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困难程度分为特别困难、困难、一般困难三个档次(特别困难,享受一年3000元资助金;困难,享受一年2000元资助金;一般困难,享受一年1000元资助金)。3、本学期资助金的发放一律以社保卡的形式进行发放,班主任需要提醒学生尽快完成社保卡办理并激活相关社保和金融功能。4、认定程序:a、提前告知环节。b、个人申请环节。c、学校认定环节。d、结果公示环节。5、对本学期资助金的资料准备要求和时间节点做了详细的说明。

最后,周训冬副校长就资助金相关政策,特别是班级评审程序、受助名单公示、资助标准的执行等方面工作做了相关强调,向各专业部及班主任提出了希望和要求。

总务处:彭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