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关于遴选本部校区食堂维修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时间:2025-07-17 10:16:42      责任编辑:行政办

因我校食堂投入使用多年,部分设施设备老化、墙面地面损坏等,为保障师生就餐安全、改善就餐环境、提升服务功能,现需对食堂进行综合维修。为了做好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本部校区食堂维修项目的施工,现向社会公开遴选该项目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本部校区食堂维修项目。

2.建设地点: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本部校园内。

3.建设内容:学校食堂操作间、清洗间和洗碗间改造(含土建维修改造和水电维修改造),详见《预算清单》,自行下载。含卫生清洁及建筑垃圾清运。

4.建设单位: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5.预算费用:97274.05元(大写:玖万柒仟贰佰柒拾肆元零伍分)。

6.特别要求:

所有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安全标准,操作间区域材料需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保障师生和施工人员安全。施工期间必须做好成品保护,避免损坏食堂现有完好的设施设备。施工产生的垃圾必须日产日清,保持施工现场整洁。

二、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且资质需在有效期以内,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中无不良记录,且在长住建发【2024】62号关于印发《长宁县建筑施工企业白名单库》的通知,并附上相关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可选)具有类似学校食堂、餐厅等公共餐饮场所维修或装修工程经验者优先(可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三、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本次询价采用总价包干方式报价。报价应包含完成本公告建设内容所述全部工作内容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主材、辅材)、机械费、管理费、利润、税金、保险费、措施费、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垃圾清运费、成品保护费、水电费、验收移交前的一切费用以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的一切风险费用等。

2.单位应当报出不得有选择性的价格。

3.最终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采购合同由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与中标单位签订,具体细节在合同中约定。采购公告、维修清单、技术参数、服务承诺、报价单及中标通知书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报价计量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四、报价文件组成(需装订成册,密封提交)

1.报价函:本工程控制价为97274.05元(大写:玖万柒仟贰佰柒拾肆元零伍分),格式自拟,明确总报价、工期、质保期等关键承诺。(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若提供授权委托书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明细表(详细列明分项工程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合价,材料需注明品牌或档次)。

5.主要材料品牌、规格、型号说明及质量证明文件(如有)。

6.2024 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7.2024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缴费记录和完税证明复印件。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承诺函)。

9.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声明函)。

10.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截图。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1.提供“信用中国”中无不良记录,且在长住建发【2024】62号关于印发《长宁县建筑施工企业白名单库》的通知,并打印圈画出来附上相关证明。

12.资质证明材料。

13.近3年内的工作业绩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

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如果股东相同单位不得投标,两个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法人,作为废标处理。两个单位同一股东占股50%以上的,做废标处理。

以上材料均加盖公章,除报价函外其他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单独装订并密封,再与其他材料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密封,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五、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7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递交前请先电话联系。

2.递交地点: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厚德楼4楼总务处 (长宁县竹都大道1段1号) 。

3.递交方式:投标文件应密封完好,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封套上注明:

项目名称: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本部校区食堂维修项目

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注明“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字样。

六、谈判时间

竞争性谈判时间与地点:2025年7月20日上午10:00(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评审办法

1.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采用最低价评标法:在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报价最低者中标。

3.报名时提交的相关响应文件资料并在其中进行第一次报价(报价函),用文件袋密封好,现场拆封。现场再进行第二次报价,最低价中标。若第二次报价存在报价相同,则进行第三次报价,以此类推。

4.采购小组有权要求单位对报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书面形式)。

5.竞争性谈判结果将作为确定成交单位的依据。

八、确定成交单位

1.竞争性谈判结束后,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成交单位。

2.中标结果在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微信公众号或官网公示2天。

3.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以书面形式(中标通知书)通知成交单位。

4.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有权在评审后,因项目需求变化或其他原因取消竞争性谈判或否决所有报价,且无需向成交单位解释原因。

九、合同签订

成交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签订正式合同。逾期未签订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十、工期要求

计划日期:2025年7月23日至2025年8月16日(以合同约定为准)

总工期:25天。

十一、质量与验收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所有进场材料需提供合格证、检测报告(如需要),并接受询价单位或监理(如有)的检验。

3.工程竣工后,由施工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须无条件整改直至合格,并承担因工期延误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十二、质保期

工程整体质保期为 1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2日内免费维修完毕。

十三、付款方式

验收及付款方式:工程结束经学校组织验收合格后,再由学校聘请第三方审计,按照审结价为工程最终结算价。在第三方审计过程中审减率高于5%由乙方支付第三方审计公司的审计费用,第三方审计过程中审减率低于5%由甲方支付第三方审计公司的审计费用。成交单位提供报账所需的税务发票等材料,学校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的95%,全部款项的5%质保金于质保期结束后支付(无利息)。

(付款前,单位需提供等额合法有效的完税票据。)

十四、其他事项

1.投标单位在报价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2.无论成交与否,投标单位递交的报价文件均不退还。

3.本公告在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微信公众号或官网发布。长宁职校对本公告拥有最终解释权。

4.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自行踏勘时间:2025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充分了解项目实际情况及施工条件(如:土建维修改造、水电接口位置、现有设施状况、校园管理规定等),踏勘费用自理。

5.质疑:相关单位对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项目评审结果张榜公示之日内,向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 (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联系人: 熊老师:19881155782;李老师:15283646010。

附件: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本部校区食堂维修项目预算清单7.16定稿.xlsx

 

 

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2025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