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2026年桶装水配送合作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时间:2026-04-09 11:25:35      责任编辑:行政办

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2026年桶装水配送合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2026年桶装水配送合作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2026年4月15日至2027年2月28日

3.采购内容:为校内教职工提供桶装水(17.6L/桶)配送全流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桶装水供应、饮水机免费借用/维修/更换/清洗消毒、空桶供应、专职配送、场地管理等。

4.报价标的:本项目为每桶桶装水(17.6L/桶)单价报价,报价包含桶装水成本、配送服务、设备运维、场地水电卫生、管理及供应商为履行合同所应承担的全部成本、风险与税费。同时供应商须承诺10.6L/桶规格的供应单价不得高于17.6L单价的70%。

5.报价方式:单价报价,最高限价10元/桶,供应商报价不得超出该限价。实行两轮报价:第一轮报价装订于响应文件中,第二轮为现场书面报价,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前一轮报价。

6.中标规则:以第二轮有效报价为最终评审依据,报价最低者成交。

7.合作要求:成交供应商为校内唯一桶装水供应商,学校可提供约20㎡场地用于桶装水、饮水机等物资集中存放。但需成交供应商自行缴纳水电费和卫生费。教职工用水必须送到教师所在办公室门口。响应时间为半小时内。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须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合同期满无违约则无息退还。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食品销售或食品生产,并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3.若为经销商或配送商,须提供桶装水生产厂家出具的有效授权代理合同或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配送设备、专职人员和仓储能力,无重大违法记录,无不良履约记录;

5.具有学校或院校桶装水配送经验者优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分包、转包。

三、项目需求

(一)供水范围

教职工办公用水;

(二)投标方在管理服务承诺中必须至少包含以下内容

1.合作期间,中标方须满足招标方办公场所立式饮水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品牌厂家产品)及空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食品级专用)借用,免收押金。

2.中标方必须保障水的正常供应,安排专职人员送水。桶装水的配送响应时间限时半小时,并承担桶装水出厂送至用户饮水机过程的所有费用。如超出配送响应时间,每次扣罚质保金50元/次。

3.中标方负责学校所有在用饮水机的维修、维护工作,并承担维修、维护的相关费用。

4.中标方应无偿提供以下服务:

(1)提供新增办公室饮水机;

(2)对维修维护后不能继续使用的饮水机负责更换,提供或维修维护饮水机要及时,限时4小时;

5.中标方所用水桶必须是达到国家卫生要求的专用桶,桶表面保持洁净无垢,商标清晰、规范,桶装饮用水有外包装袋。

6.中标方须每年定期对所有饮水机进行两次专业的除锈、清洗、消毒,时间安排在每年二月份和八月份(即每学期开学前的第一个月)。

(三)其他要求和说明

1.中标单位在合作服务期间如无违反合作协议,以及合作投标文件的有关内容和规定,合作期满按时撤场。

2.中标单位安排在学校送水人员应有较强责任心、具有饮水机的维修技术,形象良好,举止文明,对教职员工提供微笑服务,承诺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杜绝与用户发生口角、争吵,违者扣罚质保金500元/次,情节严重者除追究中标单位的赔偿责任外,招标方有权终止合作服务合同。

3.中标方须每年定期(三月份和九月份,即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向招标方提供产品最新检验报告资料。

4.凡因水或桶的质量问题出现用户投诉,经查证属实扣罚500元/次 。

5.中标方未如期按质按量完成所有饮水机专业的除锈、清洗、消毒工作,招标方有权委托别的专业公司完成,所产生的费用由质保金中扣除,中标方无条件接受并承担。

6.供水时间:上午8:00-8:40中午12:00-13:00,下午15:10-15:40,17:00-18:00

7.办公场所用水每期结算,结算前须双方核对确认,凭国家规定的正式发票由招标方财务部门统一转账支付。教工宿舍个人用水由使用人自行支付结算。

8.中标供应商可自愿向学生宿舍及教工宿舍提供桶装水配送服务,价格参照本次中标单价执行,费用由使用人自行与供应商结算,学校不代收代付,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四、谈判文件获取

(一)获取时间:2026年4月9日至4月11日,每日8:30-11:30,14:30-18:00

(二)获取地点: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政教处

(三)获取方式:由供应商经办人携带以下资料现场领取(文件免费):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响应文件递交

(一)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12日10:00(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点: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政教处

递交要求:

1.响应文件须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

2.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并标注“第一轮报价已包含”字样

3.文件密封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26年4月12日10:3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本部校区明德厅会议室

3.参会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准时到场,携带身份证原件核验;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地址:长宁县长宁镇竹都大道一段1号

联系人:周老师 13795831707、李老师 18048986811

 

四川省长宁县职业技术学校

2026年4月8日